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学生公寓创优工作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拓展和完善党员、积极分子和先进青年实践锻炼平台,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积极分子及先进青年在学生公寓内的模范作用,将学生党建工作与学生公寓综合治理有效融合,学院在学生公寓设置学生公寓创优工作部(简称创优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学院学生工作部署为指导,全面加强
对学生党员、积极分子和先进青年的全方位教育、管理和培养,进一步增强党员和积极分子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积极分子和先进青年的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加强学风、舍风和公寓文化建设。
二.组织模式和机构设置
(一) 组织模式
学生公寓创优工作部是学生公寓内设置的党员、积极分子和先进
青年实践锻炼平台,在学生服务中心的领导和各系的具体组织下开展工作。学生公寓创优工作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部长和副部长由学生服务中心负责选派,统筹学生公寓创优工作部整体工作的开展。
学生公寓创优工作部在每栋学生公寓设置创优工作分部,创优工作分部设置分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分部部长由本栋公寓学生人数较多的系选派,原则上由系学生党支部书记担任;副部长由部长协调在本公寓有住宿学生的其他系进行选派。创优工作分部负责本公寓内学生党员、积极分子和先进青年实践锻炼等相关具体工作的开展。
学生公寓创优工作分部下设学风建设组、公寓文化建设组和学生宿舍综合管理组等三个工作小组。小组设置组长一名,组员若干。组长人选由每栋学生公寓创优工作分部部长负责确定,原则上由本栋公寓内学生党员担任,工作期限为一年。三个工作组要在学风、舍风和公寓文化建设三个层面上相互协调开展工作,组织本栋公寓全体党员、积极分子和优秀青年开展活动。申报到每个小组参与工作的党员、积极分子和先进青年每人工作期限不得少于一学年。在工作期间,各分部部长可以根据其工作表现,随时清退不合格人员。所有参与工作的学生工作期满后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公寓创优工作考核表》。各分部部长要全面综合鉴定,给出公正客观的考核意见,此考核表由各分部部长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公寓创优工作部审核,考核鉴定要作为推优、组织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必备材料之一。
(二) 机构设置
三.主要职责和运行机制
(一)学生公寓创优工作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党员、积极分子和先进青年在学生公寓内的教育培养和考察方案,指导和考核各创优工作分部的工作开展。
(二)各学生公寓创优分部在学生公寓创优工作部的指导和各系的支持下开展具体工作。负责党员、积极分子和先进青年在公寓内的日常教育培养、考察和各项具体工作策划、部署及开展。
(三)各分部设置的相关工作组在分部部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学风建设组:负责推动本栋公寓内学风建设,督促本栋公寓内全体党员、积极分子和先进青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1)督促本公寓全体党员、积极分子和先进青年落实个人承诺和个人工作计划。
(2)学风建设组要利用学风宣讲进宿舍、兴趣小组进宿舍等方式推进学生公寓内学风建设;同时,要对于宿舍中出现的不良现象和歪风邪气要敢于纠正,对突出问题要及时报告分部部长,并协助解决。
2.公寓文化建设组: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好本栋公寓楼内的文化宣传、文体活动开展及相应主题活动。每月要针对本栋学生公寓策划开展至少一次文化活动,学生公寓创优工作部对于活动所需经费给予一定支持。本栋公寓内当期考核对象在考核期限内至少要参加三次活动。
3.宿舍综合管理组:主要负责本栋公寓所有学生宿舍的安全隐患排查、宿舍卫生督导和学生文明行为的引导。原则上每周要组织对本公寓全体宿舍巡查至少一次;督促本公寓内全体学生宿舍特别是党员、积极分子和其他先进青年遵守公寓管理纪律,对于违反公寓管理纪律和校纪校规的要及时纠正,并报告分部部长。
四.具体要求和激励措施
(一)具体要求:
每栋公寓中的学生党员、积极分子及先进青年要切实服从创优分部及各工作小组的管理,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以身作则,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敢于对本公寓内的不良现象进行制止和纠正;同时,全体党员、积极分子和先进青年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党员要带动自己所在宿舍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共同进步,特别是在学业帮扶方面,党员要认真详细了解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并制定详细可行的帮扶措施,要定期将帮扶措施、效果向学风建设组及创优分部部长以书面材料形式汇报。在帮扶期内被帮扶的同学学习成绩要有一定提高。如被帮扶同学学习成绩出现下滑,或出现违反校纪校规被给予通报或者处分的,创优分部要对帮扶党员进行谈话,并核实其帮扶计划是否落实。对于没有落实帮扶计划的党员在考核时应确定为不合格;对于落实了帮扶计划但帮扶效果不明显的,创优分部要责成其做出书面说明,并将结果向该党员所在党支部进行反馈。此考核鉴定要作为党员考核、预备党员转正的参考依据。
2.积极分子要带动至少一个学生有所进步。各创优分部要督促积极分子落实帮扶计划,积极分子所联系的帮扶对象在学期考试中如有成绩下滑或在其他方面出现违纪现象的,该积极分子考察期顺延一学期,同时要重新调整帮扶计划,继续帮扶一学期。
3.其他先进青年在考察期间学习成绩出现挂科或者其他方面出现违纪的,取消当年推优资格。
4.全体学生党员、积极分子和先进青年要积极参与学生公寓创优工作。此项工作要作为先进青年推优、积极分子发展入党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激励措施
1.学生公寓创优工作是学院一项重要的专项工作,每栋学生公寓创优工作分部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年底各系学生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对于没有直接选派创优分部部长的系,此项考核主要看该系是否积极配合创优分部开展工作;对各学生公寓创优工作分部工作考核优秀的,要给予专项奖励;二是各系对于兼任公寓创优分部部长或副部长的辅导员在带班学生人数方面要给予相应减少。
2.对在各工作组工作的学生党员、积极分子及当期考核对象的考核设置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级。
各学生支部在党员发展、各班级在综合测评、课外学分认定及学生干部选优评优中要充分结合学生在公寓内的考核鉴定。对于考核优秀及良好的学生在组织发展中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虑;各班在综合测评中要给予0.2分---0.5分的加分政策;各学工办在课外学分认定方面要给予0.5分---1分的课外学分认定;考核不合格的要延长考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