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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17-11-08   来源:    阅读: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为维护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稳定性,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提升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认同感和教育管理质量,根据教育部及我省高教工委关于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特制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及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辅导员工作室要以党的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整合力量,凝练特色,培育和建设我院辅导员工作室,使之成为展示辅导员风采的窗口、创新育人理念方法的平台和孵化辅导员名师的摇篮,进一步推进我院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和专家化建设,不断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课题申报、经费支持、教学研讨、专题培训、选派进修等方式,辅导员能针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实践探索、学术研究等;不断创新学生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培育工作精品。经过3-5年的努力,争取培养5-10名专家型骨干辅导员,使辅导员队伍人才形成梯队,骨干形成团队,“带头人”形成核心。

(二)具体目标

为辅导员工作室成员提供优质培训和服务,搭建良好的学习和交流平台,拓展其专业成长和发展的空间,使其实践能力得到加强,理论水平得到提升。

1、在工作实效方面,使辅导员工作室成员能够结合工作室的建设方向,探索出解决现实工作难题的特色方法和路径,产生良好的育人效果,形成可操作、可借鉴、可推广、可示范的工作精品和实践成果。

2、在工作研究方面,工作室成员养成“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和思维习惯,能够具备较强的理论分析和科研能力,能够完成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课题的申报与研究,为申报省级工作室奠定一定的研究基础。

3、在知识结构方面,使工作室成员深入掌握哲学、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基础理论知识;掌握辅导员工作相对应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教育、就业与创新创业教育、素质拓展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学业规划教育等方向上有专门的研究和专业特长,并能结合工作将其深化,力争成为该领域的骨干力量。

4、在能力结构方面,使辅导员工作室成员能够进行良好的自我调控,积极相处于各种工作环境,有效实现工作需求;具有很强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思想政治教育手段方法,具备开展各种工作创新的能力,扎实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指导学生成长与发展,高效地管理学生日常事务。

5、在发挥作用方面,使工作室成员能够带动本校其他辅导员努力开展工作,起到示范作用;工作室成员的日常研讨学习、交流讲座等,能够发挥传、帮、带的作用,促进辅导员队伍的稳定发展;工作室的相关工作精品、学术研究及实践创新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

(三)工作任务

1、培育工作精品。工作室要以培育工作精品为根本任务,结合学生工作的实际,以品牌活动、交流研讨、论文专著、报告论坛等工作精品来破解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各种难题,产生良好的育人实效。

2、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室要围绕本室研究方向,针对学生出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工作室要争取更多的课题研究、论文发表、专著出版等。

3、打造优秀的辅导员团队。工作室主持人负责制定本工作室的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计划(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积极做好示范,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

4、推动工作交流。工作室要与学工部门对应的科室加强联系,紧密结合。针对院、系两级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每年至少推出一项工作举措。同时,工作室的研究成果也可以论文、专著、讲座、研讨会、报告会、论坛、现场指导、考察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介绍,推广。

三、建设方向和命名

(一)建设方向

辅导员工作室应明确1个建设方向,可针对学生工作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学业风建设、就业创业、素质拓展等方面,再结合本校特点和本室成员研究特长凝练提出。具体内容也可参照附件1。

(二)命名

辅导员工作室以建设方向特色命名,由学院组织专家领导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后,予以冠名。工作室建设期间,不得随意更名。工作室经过一段时间建设后,学院组织专家领导进行实地检查和评估验收。验收合格后对该工作室进行正式挂牌,授予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四、组织结构与管理考核

辅导员工作室是学生服务中心下设的学生工作专门的研究机构,由学生服务中心负责监督,学生教育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一)组织结构

1、工作室设主持人

设主持人一名(兼职),连续从事学生工作3年以上,且具有长期从事学生工作的意愿。

主持人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中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理念,科研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并将研究成果用于学生实践中。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主持过学生工作相关的院级及以上科研课题;

(2)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学生工作相关论文,或作为主要参与者编写与学生工作相关专著;

(3)个人获得过与学生工作相关的院级及以上表彰,或所带学生团体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

2、工作室成员

工作室成员主要为一线专职辅导员占比80%以上,须有2年或以上以上工作人员参与。组成方式为自主组合,自主申报,工作室的规模为5-10人,聘期为2年。

成员要拥护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品德端正,师德高尚。

(二)管理与考核

1、管理机构及职责

学生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辅导员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指导工作室工作计划的制定,培养方案设计;监督各工作室的建设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工作室的特色做法和经验。

(2)整合全省,全国的各种培训资源,及时为各工作室提供相关信息,组织辅导员工作室成员的专题培训研修。

(3)组织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课题研究,做好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

(4)组织工作室成员参加各类全国性会议、论坛、培训班以及校际交流学习和考察研修,组织召开各类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研讨会,座谈会等。

(5)每年年底之前对工作室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集中答辩和书面检查相结合。主要考察工作室的工作成效,研究成果,团队建设,成果推广等,重点考察工作实效和创新应用情况,避免工作室重理论轻实践等方向上的偏差。工作室年终成果总量不能少于2项,研究论文、课题、专著、报告等均可。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合格、不合格。

2、辅导员工作室职责

(1)做好日常建设,科学制定中长期建设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与对应科室的紧密互动,积极申报课题,做好研究、交流。

(3)建立合理的选拔、退出机制,保持辅导员工作室队伍的稳定。

(4)及时对辅导员工作室运行情况进行总结,主动宣传推广成功经验。

3、人员管理制度

(1)工作室主持人确定后,2年内原则上不得脱离学生工作岗位,否则将取消其工作室主持人的资格,不再投入建设经费。确因工作需要不再从事学生工作的,工作室可申请变更主持人,但工作室原立项建设方向不得改变。

(2)工作室成员确定后,一般不得脱离工作室岗位。对于工作积极、成果突出的工作室成员在推优评选、职称职级晋升上都可以给予优先考虑。在全省的“优秀辅导员”评选中,将辅导员参加工作室情况作为参评条件。

五、条件保障

(一)学院对成功申报校级课题的工作室给予2000元经费资助,省级课题申报成功的,给予5000元经费支持。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的示范课建设、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工作交流、图书资料购置、网站建设及外出指导与考察等。

(二)学生服务中心为工作室提供单独的办公场所,帮助主持人选配好工作室成员;学校网站首页搭建辅导员工作室交流平台,建立特色网页。

(三)工作室所进行的论文研究、课题申报、专著、报告、讲座等可享受学院相关政策。

六、成果管理

1、工作室主持人及其成员所取得的理论研究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发明专利等其他成果,均纳入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辅导员工作室成果管理。

2、工作室成果公布时须注明“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项目成果”等字样,其知识产权归属按照法律法规和我院的相关规定处理。一切成果如未按规定标注“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项目成果”,在考核时不予认可。

3、工作室建设过程中,主持人及成员要坚守学术道德,杜绝学术不端行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剽窃他人成果。

七、工作室申报

1申报条件:个人自荐,来院满1年以上的辅导员均可申报;资格审核,组织专家领导对申报者的条件进行遴选;竞聘答辩,工作室主持人需进行个人陈述,介绍工作室发展规划,并回答委员会的提问。

2、申报内容:以学生为“实验田”,研究其出现的难点、热点为问题。研究方向可参考附件1,也可自选。

本办法由学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内容(仅供参考)

工作室(研究方向)

主持人

成员

顾问

大学生思教教育

学风建设

素质拓展

就业创业教育

校园文化建设

学业规划

附件2、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申报表

主持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院系

现任职务

职级

政治面貌

学历

学位

学生工作年限

现负责班级和人数

联系方式

手机

办公电话

Email

地址

邮编

主持人简历及成果

工作室建设方向及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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