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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关于成立辅导员发展中心的通知

时间:2025-12-26   来源:    阅读:

各二级学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全面加强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行动方案》,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2024年度陕西高校辅导员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系列活动的通知》(陕教工生办〔20244 号)《新时代陕西高校思想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提质增效十条措施》(陕教工〔202541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20251216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辅导员发展中心,以促进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专家化和规范建设,增强其职业认同感和工作能力。关于辅导员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展中心”)的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务和目标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辅导员发展中心打造成

为集培训培养、实践创新、职业发展和教学科研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构建“理论学习 - 能力提升 - 职业规划 - 成果转化”的完整培养体系,助力辅导员成长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推动我校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展中心要聚焦辅导员队伍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及热点问题,围绕辅导员职业发展、队伍有序流动、培养培训、职业发展、考核评价、激励保障等方面,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切实为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夯实基础。

二、组织架构

(一)领导小组

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处、行政人事部、党委工作部、教学科研部、条件保障部、财务处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统筹协调、指导发展中心建设。

(二)工作小组

由学生工作处协助分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副处长、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骨干辅导员组成,负责具体活动的策划、组织与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专家指导组

邀请校内外思政教育领域知名专家、校内资深教授、优秀辅导员标兵等组成,为辅导员发展提供专业指导、学术支持和职业发展咨询。

三、主要功能与建设内容

(一)辅导员培训培养平台

1.分层分类培训:针对新入职辅导员、骨干辅导员、资深辅导员等不同群体,制定差异化培训计划。新入职辅导员开展“岗前培训 + 跟岗实践”,帮助其快速熟悉工作流程与业务知识;骨干辅导员进行“专题研修 + 外出交流”,提升专业能力与管理水平;资深辅导员组织“经验分享 + 课题研究”,发挥传帮带作用,推动理论与实践创新。

2.常态化学习活动:定期开展“精业笃行--辅导员工作坊”“铸魂书香--思政学习论坛”“强基固本--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知行合一--主题班会观摩等活动,围绕学生思想引领、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思政、危机事件处理等主题开展案例研讨、情景模拟、经验交流等,拓宽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思政工作基本功。

(二)辅导员学术研究平台

1.课题申报与研究:聚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心理健康、就业创业等领域,鼓励辅导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理论研究,对优秀课题成果给予奖励,并推荐申报校级以上课题。

2.学术交流与成果推广:组织撰写学术论文、工作案例,汇编优秀成果集;支持辅导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鼓励辅导员发表研究成果,并结合研究成果推动实践工作创新,切实将学术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效能。

(三)辅导员实践创新平台

1.辅导员工作室培育:每年发布辅导员工作室项目通知,对已成立的工作室进行及时跟进,工作指导与反馈;对新工作室进行鼓励、孵化和培育。辅导员工作室要实施专业化分类、专家化指导、团队化建设与科学化管理的运行模式,通过学习型组织建设、团队工作坊等多种形式,定期举办学习活动,进行有效的理论探讨、经验交流,形成有序的学习、研讨、实践模式,组织团队引导每位辅导员在学生工作某一领域进行深入的学习研究,成为学生工作某一领域的专家能手。

2.精品项目培育:以思想价值为引领,对学生党团组织与班级建设、主题教育、文化育人、实践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就业创业育人、学业指导与生涯规划等方面进行实践探索;努力培育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形成一定的典型经验、固定平台和长效机制,具有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的特点。

(四)辅导员职业发展平台

1.职业规划指导:为辅导员提供职业发展咨询与规划服务,帮助其明确职业发展路径;统筹汇总辅导员业绩情况、职业化发展情况、教学情况、科研成果等,为其职称评审、岗位晋升提供依据。

2.激励保障机制:完善辅导员考核评价体系,将工作业绩与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绩效奖励挂钩;设立“标兵辅导员”“辅导员年度人物”等荣誉称号,加大表彰宣传力度,增强辅导员职业认同感与归属感。

四、保障措施

(一) 经费保障

每年划拨专项经费(培训费人均1000元),用于学习培训、案例评选及成果奖励。

(二)制度保障。

结合《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制定《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辅导员发展中心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辅导员发展中心的相关建设事宜。

(三)人员和场地保障

辅导员发展中心挂靠在学生工作处,设秘书1名,负责

日常工作协调与落实。

五、预期成效

(一)拟申报省级《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单位,并在“十五五”期间实现目标。

(二)辅导员参与培训全覆盖,职业能力显著提升。

(三)形成2-3项特色思政工作品牌。

(四)培养一批省级课题、精品项目及校内外骨干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