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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班风建设实施办法

时间:2017-03-20   来源:    阅读: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班风建设实施办法

班级是大学生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加强大学生教育和管理的主要载体,承载着大学生成长与成才的重要使命。为充分发挥班级在学生成长成才中的服务作用,营造健康向上的班级风气,提升班级的凝聚力,夯实育人基础,完善育人体系,优化育人环境,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立德树人”为宗旨,通过加强班风建设,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形成课堂内外良性互动、相互促进的育人机制;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为学生全面发展创造优良环境,为学生健康成长搭建良好平台。

二、班风建设原则

班风建设坚持“以学为主,全面发展”的原则;坚持“因班施策、鼓励创新、逐步完善、确保实效”的原则;坚持“协调各方、全员参与”的原则。让班级成为既有利于学生学习、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又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载体。

三、组织保障

学生服务中心是全院班风建设的总负责、总牵头单位,负责全院班风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各系要形成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主抓、学生工作主管具体负责、辅导员和班主任全面落实的班风建设工作体系,确保班风建设取得实效。

四、班风建设主要内容

班风建设主要内容包括班级学风建设、班级舍风建设、班级活动建设和班级学生奖惩四部分。

班级学风建设包括班级整体学习风气、课堂(包括早操、晚自习)纪律、考试及格率、学业(职业)规划完成率四个方面。学风建设是班风建设的核心。

班级舍风建设包括班级学生的宿舍安全、宿舍卫生和学生在宿舍内表现三个方面。

班级活动建设包括班级主题教育活动、党团建设、学科科技竞赛、创新创业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五个方面。

班级学生奖惩包括班级学生获得的各种荣誉和表彰以及因违法违纪给予的惩处。学生奖惩既是班风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着力点,也是衡量班风建设效果的重要指标。

五、考核

1、考核结果设置

班风建设考核结果设置为“优秀班级”、“特色班级”、“合格班级”、“不合格班级”等。

考核结果由各系考核和学院考核组成,考核结果分数计算如下:

考核结果分数=各系考核分数*80%+学院考核分数*20%

考核结果分数在85分及以上的评定为优秀班级;班级考核总分在75分以上,其中某单项分数达85分(含85分,该单项分数换算为百分制)以上者,评定为特色班级;60分---84分评定为合格班级;60分以下评定为不合格班级。优秀班级不再参评特色班级。

2、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

3、考核办法

班风建设考核以班级为单位,以学年为考核期,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终期考核相结合、各系考核与学院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学生服务中心每月要对各班班风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通过《学工简报》等在全院范围内通报。各系学工办在日常工作中要有计划的按照班风建设指标对各班班风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做好记录。

每年九月份,各系按照班风建设指标体系对本系各班在上学年的班风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相应支撑材料报学生服务中心。学生服务中心结合每月抽查情况、相关资料及各系报送材料对各班班风建设情况进行整体考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4、考核结果应用

(1)各系班风建设情况将纳入年度系学生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对各系学生工作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

(2)对于考核评选出的“优秀班级”和“特色班级”给予奖励,并相应增加优秀班级和特色班级奖助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评选指标。

(3)院、系年终对辅导员进行考核时,优秀辅导员原则上应优先从获得“优秀班级”称号的带班辅导员中产生。被考核为“不合格班级”的带班辅导员、班主任不得参与年度优秀评选。

(4)对于评选出的“不合格班级”进行全院通报,并限期整改。

六、本办法由学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