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27期党的基础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党的基础知识的教育培训,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培养”,激发学生向党组织靠拢的热情,为我院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做好铺垫、打牢基础。现将第27期党的基础知识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递交入党申请书且表现良好的学生。
二、培训时间
2017年10月
三、培训内容
1.培训计划
序号
| 培训主题
| 培训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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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如何认识中国共产党
| 引导学生学习党的性质、宗旨与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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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怎样加入中国共产党
| 帮助学生了解加入中国共产党的重要意义和党员发展的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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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习《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学生公寓创优工作部实施方案》
| 各学生支部组织学生学习该文件,介绍创优工作部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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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培训总结
| 学员完成培训学习的文字总结(字数不少于3000字,手写版,A4)提交各系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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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加培训学员,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此次培训不合格。
(1)学员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有缺勤,包括请假和旷课的;
(2)学员态度不端正、不按照既定要求进行学习与实践的;
(3)学员不按时上交培训总结、剽窃他人文章或请他人代笔的;
(4)学员在参加培训前后,发生违纪事件并受到处分的。
3.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各教学班按一定比例(按照学院推优通知要求),将满足以下条件的优秀学员,按照推优程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第27期B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
(1)思想积极进步,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入党动机端正,能密切关注党和国家大事,决心用实际行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在学风建设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党的基础培训班学习表现突出、成绩优异。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乐于奉献,不计较个人的得失,主动承担社会工作,创造性地完成相关工作;
(2)关心集体、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院系各级活动,成绩突出;
(3)积极参加班风、学风建设,表现优异。
四、工作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党的基础知识培训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确保培训质量。
2.各系学工办负责各系教学班的组织、管理、考核和推优工作。
3.各系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力求教育形式多样、实效突出,请于10月10日(周二)16点之前将《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党的基础知识培训安排表》(附件1)电子版交至学生服务中心姚敏老师处。
4.各系要认真做好宣传总结,于10月25日(周一)16点之前将《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党的基础知识培训班学员名单及培训证书编号一览表》(附件2),《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党的基础知识培训班优秀学员推荐表》(附件3),活动文字以及图片总结(电子版)交于学生服务中心姚敏老师处,学生提交的培训总结归放于各系学工办。
附件:
1.《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党的基础知识培训安排表》
2.《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党的基础知识培训班学员名单及培训证书编号一览表》
3.《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党的基础知识培训班优秀学员推荐表》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党的基础知识培训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