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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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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早操和晚自习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7-04-07   来源:    阅读:

各系:

针对近期学生早操和晚自习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切实提升早操和

晚自习效果,提出以下改进意见,请各系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相关工作。

一、 早操工作

1、 为保证学生早操锻炼效果,各系学生早操时间不应少于15

分钟。

2、 各系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在确保学生出勤的基础上提高早

操质量。从学生排队到跑操过程都要切实加强管理,根据早操时间

科学合理的安排学生早操,在早操过程中对于突发状况要根据情况

科学、迅速处理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3、各系要进一步加强对早操补操和见习学生的管理,严肃早操纪律。

二、晚自习工作

1、 严肃晚自习纪律。大一学生晚自习时间为周日至周四每晚19

点整到20点40分,晚自习时间内原则上各班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与学业

无关的活动;对于确需参加其他重要活动的需办理相关手续,班级辅导

员要按规定严格办理学生晚自习请假手续;对于晚自习迟到早退现象要

参照旷课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2、 严格监管。各系要对学生晚自习情况进行一定跟进和监管,

在确保学生出勤的基础上,对于晚自习时间在教室玩手机(看电影、

玩游戏、听音乐、刷微信)、睡觉等现象要及时制止;对于不带任何

资料来自习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各系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晚

自习秩序有改进,效果有提升。

3、各系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晚自习形式,确保晚自习实效。

三、检查通报

1、各系近期要对本系学生早操和晚自习状况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

加强学生早操和晚自习管理,对照存在的问题积极改进,坚决杜绝

早操和晚自习流于形式。

2、学生中心后期将在抽查各班学生出勤的基础上对早操及晚自习整

体状况进行记录,并将早操和晚自习整体状况纳入《学工简报》内容

交流范围;同时,抽查结果将作为班风建设评比的重要依据。

学生服务中心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