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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

时间:2025-04-11   来源:    阅读:

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测评是为了正确评价学生在校期间的德才表现和综合素质,为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和推荐就业提供依据,实现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和科学化,引导和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协调发展,培养造就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才。

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

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育测评、智育测评、体育测评三个方面。

德育测评主要评价学生的政治、思想修养和道德品质表现;

智育测评主要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专业技能;

体育测评主要评价学生在体育活动和体能测试中的成绩和表现。

 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遵循的原则

   1、方向性原则:有利于引导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智体能全面发展。

   2、科学性原则: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尽可能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

   3、可比性原则:适用于不同专业和年级的学生进行量化测评,便于学生之间进行比较。

   4、公开性原则:测评的过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测评的结果向全体学生公示。

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为奖学金评定时间。

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素质测评总分S(100分)=德育测评成绩D(10分)+智育测评成绩Z【(100分)×78%+技能加分2分】+体育测评成绩T(10分)。(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

   3、综合素质测评的实施程序:

  1)动员与组织: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辅导员召开综合测评工作会议,具体组织与部署相关工作。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要召开班会,根据要求选举、确定、公布班级测评小组成员(含辅导员、班主任、班干部代表、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

2)评分:在听取个人汇报的基础上,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成员结合每位同学平时的表现逐项进行评议打分,并计算出平均分。

3)审核汇总:班级测评小组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对全班每位同学各项测评的基本分、奖励分和扣分进行审核,宿舍纪律和上课纪律以辅导员日常记录数据为依据,核实无误后合成总分。

  4)公示: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将合成后的每位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向全班同学公示,接受学生的质疑,公示期三天。

  5)上报、审批、备案: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综合测评成绩上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学生工作处审核后存档备案。

四、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德育测评

德育测评成绩(D)满分10分,由基本分、奖惩分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分8分,奖惩分2分。

计算公式为:德育测评总分(D)=基本分+奖惩分

   1、基本分:满分为8分。

具体评分内容:

①上课纪律(2分);②宿舍纪律(4分);③参加学校及班级各项活动(2分)。

2、加分条件及标准:

⑴ 社会服务加分(参见加分表);

社会服务加分表

社会兼职工作情况

评定分数

评定机构

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校学生会执行主席,任期满一年

0~0.5

班级评定小组(校团委审核)

校团委职能部门第一负责人,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校级学生组织第一负责人,二级学院团工委学生兼职副书记,二级学院学生会执行主席;学生勤工助学中心主席团成员,孵化园经理,朋辈学业大使总负责人,心里志愿者联盟总负责人,任期满一年

0~0.4

班级评定小组(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党支部审核)

校团委职能部门副部级负责人,校学生会部门负责人,校级学生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学生之声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校级团工委职能部门第一负责人,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学生勤工助学中心部门负责人,孵化园部门负责人;各班班长、团支书,朋辈学业大使部门负责人、心里志愿者联盟部门负责人、大学生党员先锋队负责人,任期满一年

0~0.3

班级评定小组(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生党总支、学生党支部、各二级学院审核)

校团委职能部门干事,校学生会工作人员,校级学生组织工作人员;各二级学院团工委职能部门负责人,学生之声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学生勤工助学中心干事,孵化园工作人员;学生社团社长、副社长;各班委委员、团支部委员,朋辈学业干事、心里志愿者联盟干事、大学生党员先锋队部门负责人,任期满一年

0~0.2

班级评定小组(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二级学院审核)

各二级学院团工委职能部门干事,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大学生党员先锋队工作人员,任期满一年

0~0.1

班级评定小组(大学生党总支、学生党支部、各二级学院审核)

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或班级积极活动的积极分子、热情服务同学者

0~0.2

班级评定小组(各二级学院审核)

好人好事,事迹突出受到表扬

0~0.3

班级评定小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二级学院审核)


备注:对兼任数项工作职务的学生只取最高分加分,不重复计分,根据学生个人实际工作表现及结果评定相应的分数;任期满半年的按1/2计分,未满半年的不计分。

2)科技竞赛加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8、0.6分;省级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8、0.6、0.4分;学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3、0.2、0.1分;

3)好人好事,事迹突出受到表扬,依情况加0~0.3分;

3、德育测评扣分条件、标准

1)  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和通报批评者,分别扣5、4、3、2、1分。未受处分的违纪行为根据情节在其它项目栏里扣分。  

2)课堂纪律中,迟到1次扣0.2,旷课一节扣0.4,旷课节数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构成处分的,按本项第一条标准扣分。

3)宿舍纪律中,学生所在宿舍学年内被评为两次以上优秀未被评为最差宿舍者得4分,被评为一次优秀但未评为最差宿舍者得3分,被评为一次以上优秀和一次最差或既未被评为优秀也未被评为最差得2分,被评为一次最差但未评为优秀者得1分,评为两次以上最差宿舍者不得分。

  (二)智育测评(不含体育)

智育测评成绩满分100分,由学生该学年各门课程成绩决定。

计算公式为:智育测评总分(Z)=学生学期各门考试课程总成绩/班级最高总成绩×78技能表现分2分。

技能表现测评满分为2分。计算公式为:技能测评成绩(N)=奖励分,在本学年取得各种专业技能认证证书每项加1分,不分等级差别。加分证书范围如下(供参考):

1、通用型证书:计算机等级(三级及以上)证书、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及大学英语四、六级口语证书、英语中高级口译证书(二级及以上)、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证书(中级及以上)、同类证书不累计加分,雅思、托福都不予加分;

2、职业资格类证书:职业经理人认证、人力资源师认证、心理咨询师认证、理财规划师认证、企业培训师认证、职业指导师认证、网络管理师、电子商务师、国际营销策划师、报关员证书、单证员证书、物流师资格证书、国家司法考试证书、导游证书、信息化商务秘书、信息化职业经理人、IT工程师、3D装潢设计师、网站综合设计师、计算机网络工程师、网络广告设计师等。

3、所有技能证书发证单位必须是政府机构或者政府授权机构方可加分,其他协会、行业等发证单位不予加分。

4、其它职业技能证书需经学生工作处认定后,再做处理。

5、大学英语(四)成绩统一按教学系统导出成绩为准,不在使用四级折合成绩。

(三)体育测评

1)体育测评成绩满分10分。一、二年级学生体育成绩由该学年两次期末体育平均分决定;三年级体育成绩由大学生体质锻炼标准测试成绩决定。

2)计算公式为:体育表现测评成绩(T100分)=学生期末体育平均分(或大学生体质锻炼标准测试成绩)/班级平均最高分×10

五、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组织机构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由学校统一领导,学生工作处负责部署与安排,各二级学院具体组织与实施。

2、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其主要职责:组织、部署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对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审定上报各班的综合测评结果;裁决测评纠纷,做好测评中学生的思想工作。

3、各班要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干部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测评小组(人数为班总人数的20%),其主要职责是:评出本班每位学生的德育测评、体育测评和技能测评基本分,审核本班学生的奖励加分与扣分;汇总测评结果并上报。

   4、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各辅导员要认真做好学生日常现实表现的记录和保存工作,建立健全学生测评档案。

六、本实施细则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